大陸央視財經節目「消費主張」暗訪調查位於成都的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,並與其簽訂了一份九寨黃龍4日遊契約,價格是440元人民幣(下同)。契約附件中規定,遊客必須進一家土特產店,停留時間最長不超過90分鐘。

 

不過,九寨溝黃龍門票和觀光車都是510元,這樣不敷成本的旅行團都是靠遊客購物賺取利潤的。

 

儘管契約上記載,除了這家土特產店之外,再沒有約定其它購物點,但旅行社工作人員私下坦言,行程單中第4天的藏族文化特色村寨、德吉美朵風情街和古羌城,其實也是購物點,別稱「隱形購物店」。

 

據調查,銀器店所販售的3個銀碗1個手鐲共花12,000元,高原蠶絲被一條要價6,998元,一把犛牛角梳子賣到千元以上。

 

另外,依據大陸的旅遊法第35條規定,旅行社若額外增加了購物點或者強制、誘導購物等等情形,在結束旅遊30日內,可要求旅行社退貨並墊付退貨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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